管理办法

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消毒防疫与生物安全应急分会会员单位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消毒防疫与生物安全应急分会(以下简称CDCA”或本会)的功能和作用,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管理,维护分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章程》及《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消毒防疫与生物安全应急分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分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消毒防疫工作的单位和相关的社会组织。

个人会员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消毒防疫工作的企业从业人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当地共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

(二)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无信用不良行为

(三)坚决拥护本会的管理办法

(四)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书。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会员会费标准及缴纳方法

第七条 会员违规处理

会员违反本会章程和有关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经理事会研究表决,视情节轻重,可给予下列处分:

(一)提醒;

(二)警告;

(三)内部通报批评;

(四)暂停行使会员权利一至六个月;

(五)取消会员资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理事/会员单位、地址、电话等变动时,请及时函告本会,以便保持联络;

(二)理事/会员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回;

(三)理事/会员如有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取消会员资格;

(四)理事/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理事/会员证。

第九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消毒防疫与生物安全应急分会。

第十条 以上管理办法自2022**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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