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活用水蓄水池消杀服务采购公告
栏目: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3-09-13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生活用水蓄水池消杀服务采购公告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生活用水蓄水池消杀服务采购公告1.采购人1.1采购人:济南铁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1.2采购人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南路69号1.3联系人:王先生1.4联系方式:0531-824870202.采购代理机构无3.采购项目3.1采购项目及要求章丘北站生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生活用水蓄水池消杀服务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生活用水蓄水池消杀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人

1.1采购人:济南铁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1.2采购人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南路69号

1.3联系人:王先生

1.4联系方式:0531-82487020

2.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项目

3.1采购项目及要求

章丘北站生活用水蓄水池325m3和济南东站生活用水蓄水池800m3清理消杀。

具体要求:

(1)根据水池容量确定清洗时间,进入现场后,排查安全隐患,然后排水(或放置水泵抽水),并随时观察排水情况。

(2)待水池的余水在10cm-20cm时,进入水池内依次从水池顶部 四周池壁(尤其是池壁结合有折隙的地方) 池底 池底水槽刷洗3遍,彻底清除蜘蛛网、泥沙、水垢等沉积物,用清水按上述顺序冲洗2遍,排清或抽干污水。

(3)使用消毒药应符合饮水卫生要求,根据水池贮水量,按消毒药物的使用说明的比例,依次从顶部 四周池壁 池底水槽进行喷雾消毒

(4)对水池(箱)外周围卫生进行清扫。

3.2资金来源:单位成本

3.3服务期限:6个月

  • 采购依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5.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采购编号:kjkf_xj_2023022-1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必须是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的生产商,也可在报名同时进行注册的生产商(凭相关证明)。

8.2投标人应具有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备案合格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8.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4投标人须具备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8.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和短期大额资金垫付能力。

8.6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

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

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8.7投标人不存在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期内,通过 信用中国 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8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

8.9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10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8.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采购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报名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9.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3日15时30分至2023年9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9.3采购文件售价0元(不分包件),售后不退。

9.4将网上询价《报价单》于2023年9月17日15时30分前发送至kjwz2023@163.com邮箱(报价单格式见采购文件)。

9.5《报价单》表格内 报价单位(加盖公章) 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9.6《报价单》表格内 不含税单价 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不响应行划斜杠 / ,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9.7《报价单》表格下方 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9.8同一企业对同一采购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视为全部无效报价。

9.9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采购公告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采购公告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9.10若在公告期内同一包件不同供应商发生相同报价,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以第一份报价单为准。

9.11报价单位必须将我方《报价单》从网上下载下来,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如生产商报价均超采购人采购预算,采购人有权重新进行询价)。

9.12询价回复需提供: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开户许可证;③服务承诺;④报价单;⑤其它(能够满足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按照上述编号排序后扫描生产PDF格式发送至公告指定邮箱。)必须为单位公章、且必须盖鲜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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