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桐乡市崇福镇动物防疫及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5-30 】
项目概况
桐乡市崇福镇动物防疫及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崇采[2023]18-1号
项目名称:桐乡市崇福镇动物防疫及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桐乡市崇福镇动物防疫及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项目(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内容为崇福镇动物防疫及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项目采购,主要对崇福镇区域范围内散养户(未注册营业执照和湖羊养殖50头以下,禽类养殖50羽以下的养殖户)和犬的疫苗免疫注射及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的动物防疫及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根据要求建立档案、填报表格,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可追潮体系信息上传、开展疫情普查、畜牧生产调查、技术指导、参与疫情处置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围包括崇福镇镇域。采购价30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应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能为本项目配备2名及以上具有兽医资质证书的专业从业人员(兽医资质证书可以是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乡村兽医登记证或执业兽医资格证,或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或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能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独立法人(在桐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桐乡市崇福镇世纪大道9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901534
质疑联系人: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387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锦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商会大厦A座5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7351839
质疑联系人:张变
质疑联系方式:157269379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桐乡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